少女被拒登机遭截肢 写信责问航空公司
小晴在给机场和航班机长叔叔写信
小晴正在阅读海航相关负责人赠送的书籍
海航向媒体发公开信:机型不适合运送担架旅客
飞机拒载导致延误医治,甘肃酒泉市花季少女小晴终失右脚。日前,承运人海南航空公司首次致函媒体,书面发布1月15日HU7536航班未承运受伤旅客的情况说明。其核心观点是:因执行该航班的多尼尔328机型不具备承运担架旅客的运输条件,因此海航拒载。
声明称,三个限制客观上不具备承运能力。1.机型限制。海航执行嘉峪关—兰州的HU7536航班机型为多尼尔328型支线喷气客机。根据有关规定,多尼尔 328型飞机不能载运担架旅客。2.安全限制。海航承运该名旅客,不符合多尼尔328型飞机的安全运行规则。同时,由于该名旅客(小晴)必须平躺于担架上进行输液和吸氧,不能坐立,还需在飞机上布置安放担架的场所,将挤占多尼尔飞机的应急撤离通道空间,不符合多尼尔机型的应急撤离条件,影响到机上其他旅客和航班运行安全。3.客规限制。海航事先并未获知具体病况,只是航班起飞前机场医务人员上飞机向我公司该航班机长简要说明情况,但由于飞机机型不符合承运担架旅客的条件,故无法及时作出承运安排。
海航派人探望伤者
海航就未搭载受伤旅客作出说明;律师今日将着手调查取证
14 岁的酒泉少女小晴出车祸后,赶往兰州救治的时候遭到嘉峪关机场拒载,因而延误了小晴的治疗只能截取右脚。事发后已经一个月时间,经过本报的报道后引起了国内各大媒体的关注,海南航空公司总部的负责人和负责管理西北片区的长安航空公司负责人,于昨日中午12时许来到兰州军区陆军总院看望受伤的小晴,并送来了鼓励小晴的书籍和慰问金。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兰州军区陆军总院创伤骨科,看到小晴仍在接受治疗。12时许,海南航空公司总部和负责管理西北片区的长安航空公司负责人一行六人来看望小晴,经过国内各大媒体的报道,这是事发一个月以后海南航空公司首次来兰。负责管理西北片区的长安航空公司负责人看到小晴后,深表同情,他告诉记者在来兰前,他特意在西安的书店给小晴买了4本鼓励她健康成长的书籍。而海南航空公司总部的两名女工作人员也是从海口搭乘飞机到达兰州,在海南航空公司兰州地区徐姓负责人的陪同下,带来了2000元的慰问金转交给小晴,并且祝福小晴能够早日恢复健康。而记者看到海南航空公司首次出现在小晴面前,对于嘉峪关机场拒绝小晴乘坐 HU7536航班,耽误治疗导致截肢一事应当负哪些责任,随行的海南航空公司负责人拒绝回答记者的提问。
律师 拒载致残尚属首例
昨晚7时30分,空军后勤学院法学教授、中国法学学会会员、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航空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起淮,乘机抵达兰州,本报记者第一时间专访了张律师,张起淮律师认为,小晴购买了机票,实际上与航空公司建立了合同关系,而航空公司和机场方面拒绝登机,最终导致受害人的治疗被耽误,造成小晴截肢的严重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类似事件在国内尚属首例,所以小晴所获赔偿的数额,还没有参照标准,只能按照医疗费用、精神补偿、伤残程度等综合数据所得。
据透露,今日张律师将围绕小晴登机被拒事件着手调查取证。
小晴写信问责当事方
叔叔阿姨:
你们好!我是酒泉市一名中学生,今年14岁了。2006年1月15日上午11时,我和叔叔去火车站接人,没想到途中不幸发生车祸,当时我的右脚被截断。随后赶到酒泉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由于酒泉市人民医院治疗条件有限,医护人员告诉我们必须赶往兰州的大医院接受治疗,并且必须在12小时内做手术,要不然就得做截肢手术。听到这个消息后,为了争取时间给我治病,我的爸妈决定乘坐飞机前往兰州,在酒泉市人民医院出示了相关证明后,我们办理了相关手续购买了2 张机票。但万万没想到,当日下午来到飞机场以后,却不让我们乘坐飞机,原因是看到我受伤后,怕乘坐飞机后会有生命危险,所以就拒绝让我搭乘飞机。当时我的心里特别难受,为什么叔叔阿姨连一点同情心都没有,看到我病成这个样子,爸妈为我这样着急,他们居然让我们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去治疗,就这样在机场的来回折腾又耽误了我几个小时的治疗时间。
既然当初在我们告知病情的情况下给我们购买了飞机票,为什么又不让我坐飞机呢?这样的做法实在让我很伤心,被拒绝乘坐飞机以后,我又和爸妈乘坐医院的救护车,赶往兰州军区总医院接受治疗。但遗憾的是因为耽误了治疗时间,我的右腿被截肢了。等到我睁开眼睛发现没有了右脚,我伤心地流下了眼泪,如果当时我们坐上飞机的话,也许我就不会失去右脚。我的年龄还小,本来可以和其他同学一样快乐地玩耍,现在却因为你们不让我登机而让我失去了右脚,我从心里面抱怨你们这样无情的做法。我在医院被截肢一个月以来,你们也没有给我一个说法,至今我还躺在病床上接受治疗。我希望你们以后遇到像我这样的病人,全力去帮他们第一时间接受治疗,不要让像我这样的悲剧再次上演。
媒体观点:
辽沈晚报:当班的民航人员以所谓的“民航规定”作为逃避服务的遮羞布,一没有及时向领导申请报批,二没有仔细研究让少女登机的可行性,狠心地让家属和患者“眼睁睁看着飞机滑出跑道”。不可否认,正是航空公司和机场方面对乘客生命健康的冷漠与麻木,才给断足少女及其家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终身遗憾和身体伤残。为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舆论应该支持断足少女家属和律师打赢这场索赔的官司,让民航因为无视乘客生命、延误治疗而付出赔偿代价。
解放日报:“出现这样的悲剧只能说明社会应急机制的不完善。”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科研处处长彭澎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就是因为现在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应急体系,才导致社会舆论将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海南航空这样的单个企业。彭澎认为,政府应该尽快制订相应的应急机制,以防止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民航反思:
爱心与安全孰轻孰重?
此事件也在民航业内引发了关于道德与安全问题的大讨论,“山东有名男子被蛇咬中毒,只有4个小时救治时间。”一航空公司人士这样告诉记者,“后来经过当地的国航、山航等航空公司协调,临时安排了一架飞机,最终按时赶到上海,使得该男子生命得以挽救。”航空公司在遇到这类事件时,应把救助生命放在首位。
也有个别航空公司认为民航始终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该航空公司表示,“不能因一个危重病人而危害整架飞机乘客的人身安全。”
公众热议
指责 赞同 各有说辞
此消息传出后,立刻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其中90%的网友认为“这家航空公司真是太‘惨无人道’了,毁了一个女孩的一生。”
但也有一些网友赞同航空公司的处理方法,认为机长的处理是正确的,飞机上的医疗条件远远不如救护车的条件,而且飞机在高空中飞行,由于大气压力的作用,很容易发生大出血。